产品详情:2018年度汶川县农村能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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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3
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的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领域(以下简称农业)工作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方面的决策部署,拟订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策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涉农财税、价格、金融保险等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建议,推进农业依法行政;(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体系调整和产品的质量的改善;(3)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4)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5)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6)组织并且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作物种子(种苗)、食用菌种、草种、种畜禽、水产种苗、农药、兽药(渔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监督管理兽医医疗器械、肥料;(7)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8)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9)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种子、种苗、化肥、兽药(渔药)等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10)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11)制定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12)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13)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1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职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15)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参与拟订农业对外开放政策和外向型农业发展规划,指导外向型农业发展;(16)负责全县国有农场、牧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牧场的改革与发展;(17)负责管理全县水资源(含地表水、地下水)工作;(18)负责全县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19)承担县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20)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21)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2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采用“缩冠降高、改形减枝”的修剪模式和方法,进一步加大低产果园改造力度,促进果园提质增效。在巩固和提升去年提质增效成果的基础上,今年夏季,组织修剪服务队技术人员,采取“1对1、手把手”方式,向农户传授甜樱桃夏季修剪整形技术,完成16000株甜樱桃大树缩冠降高夏季修剪工作。今年已完成甜樱桃基地提质增效3000余亩,脆李子基地提质增效4000余亩。
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促进适度规模经营,通过“一卡(折)通”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294.1776万元,农业支持保护补贴面积达到49970.96亩,补助标准为每亩59.47元。
积极开展购机补贴政策宣传,通过种种形式发放宣传单1600多份,让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熟悉政策,将农机购置补贴的内容、程序、资金规模、补贴机具的种类、执行的进度、投诉电话等向社会公开,确保补贴实施过程公开透明。同时督促经销商对所售补贴机具的型号、配置、价格等在门店上墙公示,让农民清楚了解所要购买机具情况。及时公布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平均每半个月至少公布一次资金使用情况,以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发放购机补贴款,年初对2017年的购机农户发放补贴款109.432万元,受益农户210户(含专合社),补贴机具232台(套)。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正在实施过程中。
在水果、蔬菜等作物上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今年推广使用各种杀虫灯120盏,悬挂黄板9.1万张。绿色控防示范面积达6万亩,其中:蔬菜1万亩、油菜0.3万亩、甜樱桃1.5万亩、青红脆李2万亩、猕猴桃0.7万亩,防治蝗虫0.5万亩。
一是加快实施茶叶水果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项目。在水磨镇和漩口镇进行的“有机肥+配方肥”茶叶基地建设,已清理茶园1600余亩;采购有机肥1935吨,已向农户发放1500吨;采购茶树修剪机50台,茶园开沟机20台,水肥一体化施肥机7台,已全部发放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完成了绵虒镇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建设;完成3个养殖场有机肥供给能力建设;完成土壤样品采集500个,完成有机肥样品检测16个;完成水果、茶叶100个样品的(60个茶叶样品和20个甜樱桃样品及20个青脆李)采集及检测工作。
二是开展生物有机肥及土壤调节剂试验示范工作。为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改善土壤理化性状,提高农产品品质,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在绵虒镇开展了生物有机肥及土壤调节剂试验示范工作,试验示范面积556亩。
2018年汶川县被列为第三次全国农作物种质资源重点普查县,6月份成立了汶川县种质资源普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汶川县种子管理站,全面负责此次普査工作。此项工作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普查阶段,2018年7月分别对汶川县1956年、1981年,2014年三个时间节点的人文,气候,农作物生产情况等进行统计汇总,并到县档案局、史志办、林业局统计局等单位做了资料查阅和数据统计;第二阶段为征集阶段,主要征集汶川县濒危、野生资源,8-11月份我站组织专业技术员深入各乡镇全方面开展征集工作,通过走访农户、深入高山现场采集、入户采集和群众上报信息等形式,目前共收集粮食、蔬菜、干(水)果类等31个样品。
加强春、秋防疫工作,向全县12个乡镇发放了猪瘟疫苗9.5万头份,牛、羊口蹄疫疫苗8万头份,猪口蹄疫疫苗5.5万毫升,牛出败疫苗3.5万毫升,重组禽流感(H7N9+H5N1)疫苗万10万毫升,7.5万头份,布病3.5万头份,犬驱虫药10万片,小反刍兽疫疫苗1万头份羊三联疫苗4.5万毫升,羊痘0.95万头份。截至目前,全年累计免疫各类畜禽53.95万头(只、羽),其中牛羊口蹄疫免疫8万头、猪口蹄疫5.5万只,猪瘟9.5万头,禽流感免疫10万羽,免疫羊小反刍兽疫1万头,畜禽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达100%,全面完成春防、秋防工作。采集牛血清350份,羊血清500份,犬粪1000份,进行了口蹄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监测,我县全年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为切实做好我县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按照省、州对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要求,成立汶川县非洲猪瘟疫病防控应急专家队,制定完善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知识宣传,开展技术培养和训练,积极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一是加强排查工作,从8月21日起,组织人员,对全县所有养猪场(户)、生猪交易市场、生猪屠宰场、生猪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了12个乡镇、117个村、规模养殖场户32个,专业户、散养户198家,猪11.13万头,排查结果未发现疑似非洲猪瘟病例及异常死亡生猪;二是加强规范养殖指导,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禁止“泔水养猪”专项整治行动,印发了《畜禽养殖环节泔水养猪监管工作方案》,对畜禽养殖场(户)下发了告知书,大力宣传动物卫生和畜产品安全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及泔水养猪的危害,切实做好泔水和餐厨废弃物的监管工作。三是强化生猪调运监管,在威州、映秀和漩口重要交通路口设立了临时检查卡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控制了外省(疫区)的生猪及生猪产品流入我县,确保了我县生猪产业有效发展和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全力抓好克枯、水磨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的检疫工作,实施生猪屠宰场驻场检疫,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严格按检疫规程进行检疫,严把生猪宰前、宰后检疫关,1-10月共屠宰生猪13230头,检疫率达100%。未出现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销售的现象,保证了上市猪肉为“安全放心肉”。
2018年,能繁母猪存栏1798头,生产仔猪28768头;推广良种禽兔8826只(羽),完成黄牛改良558头,肉牛冷配51头、产仔52头,牦牛改良258头,山羊改良2303头。引进云南高峰牛60头,建设阿坝藏鸡繁育基地1个;引进阿坝中蜂蜂王15只,在三江、绵虒、龙溪建立汶川中蜂示范场,促进汶川中蜂产业康养发展;以三江牛品种资源保护为契机,积极探索三江牛雪花牛肉和高品质牛肉的开发利用,着力推进三江牛产业健康发展。
全面完成2017年度草原生态补奖项目标收尾工作,验收并兑现完成州级财政草原生态保护专项资金共计39.2万元;2018年度草原生态补奖项目现全面完成,项目资金377.25万元全部通过“一卡通”拨付到农户。
与乡村签订草原防火责任书17500余份,发放各类草原防火宣传资料3500余份;举办草原防火培训5次,培训乡镇草原监理员100余人次,村级草原管护员500余人;组织乡村草原管护员300人次,对全县107个有草原的村,开展巡护、隐患排查200余次,发现隐患5处,在乡村共同配合下及时消除隐患;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守,值班电话确保畅通,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
一是深入推进河长制工作,完成了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岷江四张清单、2018年四项行动方案、汶川县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编制工作。由第一总河长、总河长主持召开河长制工作推进会5次,并召开了汶川县2018年河长制落实暨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现场会。
二是有序开展巡河工作,县级河长巡河95次,发现问题56个,已解决54个,正在解决2个;乡级河长巡河664次,发现问412个,已解决412个;下发了问题提示单13期。河长巡河信息平台和巡河APP正在筹建当中。
三是扎实推进四项行动,完成河长制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111个河道管护员,开展了自然保护区内水电站的关停工作,完成和开展河道采砂、河道采砂实施方案、岷江水生态综合规划的编制,完成河道综合整治工程8个,疏浚河道21公里,清理土石方111万方,修复加固堤防175米,在建污水处理厂2座,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水质水量监测,开展畜禽养殖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等工作。
四是制定印发了岷江等11条县级河流《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汶川县河道管护员管理细则》、《汶川县2018年河长制工作要点》、《汶川县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汶川县“四项行动”实施方案》、《汶川县一河一档建立方案》等;在汶川门户网站开设了河长制专栏。
从3月起开展全县防汛工作,印发了《做好2018年防汛工作的通知》,明确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本辖区责任主体、工作主体,行政一把手为防汛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先后三次对县、乡、村防汛责任人进行了落实和核实,落实了山洪灾害危险区监测责任人和预警转移责任人,并调整修订了2018年防汛抢险应急预案、乡、村及山洪灾害危险区预案;补充了一批山洪灾害危险区警示牌、转移路线指示牌,在汛前完成了防汛演练,对防汛责任人进行公示,向群众告知避险路线,大大提升山洪灾害危险区防灾减灾能力。第二轮防汛隐患排查共排查26处,排查出12处隐患,主要为受“7.9”、“7.20”灾害影响造成的河道壅塞、堤防受损、道路受损等,完成整改2处,正在整改2处(其中福堂坝电站正在继续进行岷江段的河道疏浚、雁门乡正在进行河道疏浚、堤防及道路重建、加固);累计出动16组排查队伍、53人次。
县防汛物资库共向各乡镇、各单位调拨编织袋7.95万根、膨胀式吸水袋2000只、格宾笼900个、土工布3000平方、救生衣60件、钢丝绳网2700平方等,用于临时除险加固。共向省防汛物资库调拨编织袋8万只、格宾笼500个、救生衣200件;采购格宾笼500个、钢丝绳网2600个平方、手电筒100只、应急灯30只。
县防汛物资库共储备编织袋3.76万根、铁锹230把、冲锋舟2艘、救生衣296件、雨靴40双、应急灯30只、手电筒100只、格宾笼400个、被动网2600平方等。已完成第二批防汛物资的采购,正在签订合同备货中,采购10万只编织袋、格宾笼1200个、土工布3500平方米、水泵一台。
一是开展涉水法律和法规宣传,以第二十届“世界水日”和第二十六届“中国水周”为契机,深入各乡镇宣传涉水法律法规,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增强全社会的水忧患意识和水法治观念。张贴宣传画10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宣传手册300余份。
二是加强河道排污口监管工作,对漩口、桃关工业园区开展了专项的执法清查,并督促企业完成废弃排污的封堵、开展入河排污口的立牌、完善相关手续等;督促规模以上排污口设置单位完成立牌和完善手续工作,卧龙镇、耿达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补报工作已完成。
三是开展县级水源地水资源论证报批和水功能区监测相关工作,督促工业园区管委会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
四是完成州管、县管河道采砂规划(2018-2022年)和《2018年度河道采砂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加强农村小水电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汛期前,对51家小水电站的度汛安全检查,并与各电站签订了“安全责任书”。完成了各水电站下泄生态流量的检查登记工作。促使各主支河道下泄生态流量得到了极大的保障。按照省州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对麻龙二级电站进行了整改,督促全县53家小水电站完成了下泄生态流量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编制工作。
2018年由我局牵头实施的建设康养汶川加速转型发展工作项目项目有三大类(经济发展板块项目、社会民生板块项目、基础配套攻坚年项目)106个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14143.6万元,年度计划13838.6万元,其中:上级资金11497.6万元,县本级资金2215万元,自筹126万元,已到位财政资金13677.6万元,有来源未到位财政资金35万元。已完成71个项目建设,其余项目均按计划正在有序推进。
2018年10大民生工程及19件民生大事涉及我局的项目为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项目,项目现已实施完成,项目资金377.25万元全部由“一卡通”拨付到农户。
按照提速、提效有关要求,结合历年来办件的实际情况,加快推进了行政审批建设的步伐,提速、提效明显。严格按照有关职责和审批制度,依法审批,按时办结办结率达100%。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审批53件。
一是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举办以现代种养业、动物疫病防控、动物卫生监督和农产品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实用技术培训18000余人次,发放栽培技术资料22000余份。
二是开展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教育工作。积极组织农技推广人员参加省州级调训和培训,全年参加省级调训6人、州级培训36人。我局先后安排40余人次外出参加能力提升培训、业务知识培训和学习考查,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使专业技术人员开阔了眼界,提高了水平,增强了实力。
三是开展乡村级业务骨干培训。开展村防疫员和部分养殖户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策略、布病、结核病及包虫病等动物疫病防控业务培训4期,参训人数560人;培训官方兽医、乡镇检疫人员及村级防疫员和兽药经营从业人员培训6期,370人次,通过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
四是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全年培育各类新型职业农民79人,其中培育现代青年农场主1人、农业职业经理人4人,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74人。
五是开展深度贫困县“一村一名农技员”和深度贫困县农村实用人才免费定向培养。今年12人参加了“一村一名农技员” 提能培训;20人参加了农村实用人才免费定向培养。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全县已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13196本,颁证率达90.89%,完成了今年省州目标任务。
二是全面启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按照省州要求,制定了《汶川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经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为确保该项工作按时完成,及时成立了汶川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县清产核资工作动员大会和业务培训会。目前,全县各乡镇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正有序开展中。
三是开展水利工程确权颁证试点工作。全面完成了2300个点的水利确权工作,制作确权证书近3000本。
(1)砂石资源补偿费的征缴工作。2018年度实现征收砂石资源补偿费5502.6万元,其中本年征收现金入库3613万元,通过保证金扣缴1889.6万元。
(2)河道疏浚工作。今年的河道疏浚工作已结合各个砂场的砂石资源配置进行了早谋划、早部署,按照定时间、定范围、定质量、定责任的要求落实了疏浚各项任务,现各企业在水务部门的指导下对开展有组织的疏浚工作,确保行洪通道畅通,完成河道疏浚方量约200万立方米,确保今年汛期安全度汛。
(3)运输管理工作。为规范砂石运输,在2017年12月映秀南北高速路口设立了两个执法卡点,将曾家沟超限站的执法力量全部整合采取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对砂石运输进行监管,砂石运输秩序明显好转。
(4)编制完成了《汶川县砂石资源规划(2018年-2023年)》及年度实施方案,现正组织实施。
一是成了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为双组长的汶川县环保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开展中央信访交办件和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察觉缺陷整改落实工作,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对过去整改不到位及死灰复燃的砂石企业坚决彻底整治,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组建漩映片区、银杏片区、威绵片区三个砂场拆除片区工作组,快速推进砂石企业综合整治工作,开展砂场拆除工作。严格落实县级领导负责制,县级领导严格按照《县级领导砂场拆除工作包案表》,负责蹲点督导推进包案砂场拆除进度。
二是2018年4月以来,全县43家砂场全面停产关闭。截至2018年11月,43家砂场已完成拆除40家,目前部分砂场正在抓紧实施清场工作。已依法对未拆除的兴正新砂场、禹道胜砂场、宏基德源砂场3家砂场违规用地立案查处,并于9月11日对禹道胜、宏基德源两家砂场举行了违法行政的听证会,听证结果已进入审查程序。兴正新砂场因砂场法人失联,行政取证困难,正在采取其他措施推进相关执法工作。
三是编制完成《植被修复方案》,目前需植被修复的20家砂场,已有15家砂场于10月初启动植树、植藤、种草等植被修复和场地平整等工作。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力推进过程中,力争在年底全面实现清场工作。
四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砂石供应保障。为保障汶马高速、映汶路等重点工程的供应,按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配的原则,在保证手续完善的前提下同意合乎条件的3家砂场依法依规进行生产。全力保障了县内以及理县境内汶马高速砂石用料需求供应。
1.单位内设机构:汶川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为全额拨款的级预算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我局下设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农业管理股、水务股、产业发展指导股、农机化发展和安全监管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股、下属事业站股(含参照公务员管理)有农村能源办公室、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农业植物检疫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机监理站、农产品检验检测站、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草原监理站、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牧工作站、乡镇畜牧兽医站、乡镇农技推广站、水利股、水保股、水政股、农电股。共24个股室
2.机构情况: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年无增减变化。
3.人员情况:总编制185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其中:行政工勤编制2名),参公编制61名,事业编制110名。2018年末在职人员总数34人,其中:行政人员14人(其中:行政工勤2人),参公人员45人事业人员82人。
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1.66万元,该单位为2018年新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调整预算数收入(部门决算收入)为1081.66万元,该单位为2018年新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调整预算支出数(决算支出)为1081.66万元,该单位为2018年新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无上年对比数。
2018年决算收入1081.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1.6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2018年决算支出108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1.6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
2018年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1.66万元,该单位为2018年新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调整预算数收入(部门决算收入)为1081.66万元,该单位为2018年新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调整预算支出数(决算支出)为1081.66万元,该单位为2018年新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该单位为2018年新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1.6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66万元,占13.3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3.56万元,占5.88%;农林水支出776.77万元,占71.81%;住房保障支出96.67万元,占8.94%。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81.66,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95.61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49.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63.5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农林水支出2130104(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776.77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96.67万元,完成预算100%,。
人员经费1011.91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9.74万元,最重要的包含: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1万元,占100%。详细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3.公务接待费支出4.1万元,完成预算100%。该单位为2018年新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110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1万元,详细的细节内容包括:接待水务工作省州相关检查学习1.121万元;接待农业畜牧工作省州相关检查学习2.9835万元。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2018年,汶川县农村能源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万元,该单位为2018年新建单位,无上年对比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汶川县农村能源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另外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接着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0506):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我单位严格按照各项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严格执行各项目资金管理,完成项目建设总体目标,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圆满完成各项目绩效目标支出。
我单位严格按照各项项目资金使用用途,严格执行各项目资金管理,完成项目建设总体目标,达到项目建设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圆满完成各项目绩效目标支出。